2021年鄭州大學建筑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2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鄭州大學建筑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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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鄭州大學建筑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經,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文件精神,結合今年建筑學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一貫表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

(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工作質量。

(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建筑學院作為招生工作的主體,認真領會和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專家組小組、資格審查小組、技術保障小組和防疫防控小組,明確各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及職責,以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

三、復試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確定復試名單及復試差額比例

1.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進入復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和《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要求,并通過復試資格審核。

2.復試差額比例

所有專業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按四舍五入計算)。

3.復試名單公布方式和地址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在鄭州大學建筑學院網站(http://www5.zzu.edu.cn/arch/)上進行公布。

4.復試通知單

參加復試考生須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支撐平臺(具體網址詳見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及打印復試通知單。

(二)復試方式和時間安排

1.復試方式

采用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復試,復試時考生不允許到校。按學校要求復試系統統一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為確保復試工作順利,建筑學院選用騰訊會議作為遠程面試系統備用平臺。

2.復試時間

建筑學院各專業復試時間詳見附件1。

3.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介紹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項等內容說明詳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

1.參加復試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 復試資格審查的形式

參加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采用線上審查的方式,學院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審核參加復試考生按照要求提交的所有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對復試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取消其復試資格。

3.提交復試材料內容要求:

參加復試考生須線上提交的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包含:

(1)學校規定材料按照已公布《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提交相應材料;

(2)學院要求補充材料:附件

附件可以包含考生教育背景、科研或獲獎成果等證明自身學習和科研能力的相關資料。附件資料調劑考生必須提交。

所有文件掃描或拍照形成獨立的jpg格式文件,并按文件內容命名,文件須保證清晰可讀。

4.提交復試材料時間

(1)城鄉規劃學(代碼083300)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04月05日24:00時,

(2)建筑學(代碼081300)和建筑學碩士(代碼085100)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04月05日24:00時。

(3)建筑學碩士(代碼085100)調劑考生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04月07日24:00時。

5.提交復試材料方式

參加復試考生所有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每人統一一個壓縮包進行提交,文件命名為:考生編號+姓名+復試資格材料。壓縮包內包含三個JPG文件:

(1)政審材料一個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編號+姓名+復試政審材料。

(2)相關證件一個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編號+姓名+復試相關證件。

(3)附件一個JPG文件,并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考生編號+姓名+復試附件。

參加復試考生所有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按照統一要求提交至建筑學院[email protected]

6.資格審查聯系電話:

政審材料:0371-67781767 王老師

其他材料:0371-67781776 閆老師

7.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要求、規定時間、規定方式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8.學院對考生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復試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的主要內容及權重

建筑學院復試的主要內容及權重詳見附件:鄭州大學建筑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程序和內容。

(五)復試成績及錄取

1.復試成績全部量化。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滿分20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滿分80分)。

2.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建筑學院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x70%+復試成績x30%。

3.復試總成績排名方式

(1)復試總成績排名方式結合建筑學院各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人數, 城鄉規劃學(代碼083300)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建筑學(代碼081300)和建筑學碩士(代碼085100)按《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統一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其中前5名錄取為建筑學(代碼081300)。

(2)復試總成績相同時,比較初試成績總成績;初試總成績相同時,比較初試專業課目平均成績(科目三和科目四成績之和的平均成績);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根據復試專業能力考核等進行綜合判定。

(3)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依據剩余招生計劃按照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錄取。

4. 復試結果公示

按照復試總成績排名方式,進行降序排列。復試排序名單及專業招生計劃在建筑學院網站(http://www5.zzu.edu.cn/arch/)進行公示。

5.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均不予錄取。復試期間審查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考試違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不予錄取的考生將在復試結果公示表備注欄中注明。

(六)體檢

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具體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執行。

四、調劑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中相關規定要求,我院調劑實施辦法如下:

1. 按《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報考我院的建筑學(代碼081300)和建筑學碩士(代碼085100)的考生統一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錄取。其中建筑學(代碼081300)一志愿上線考生中有24人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專業調整,由建筑學調整為建筑學碩士,該部分考生須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后調整后,學院將再次開放系統對剩余計劃進行調劑。

2. 完成建筑學(代碼081300)一志愿上線考生專業調整后,建筑學院擬接受調劑考生22人參加復試,錄取專業為建筑學碩士(代碼085100)。所有擬調劑考生都必須通過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待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我院會在中國研招網發布調劑信息,在此之前不接收預調劑。

3.建筑學院接收調劑考生的條件

(1)初試成績須符合已公布《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要求;

(2)調劑考生本科專業須為《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限定的建筑學、城鄉規劃學和風景園林學三個專業之一;

(3)調劑考生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應屆生。

4.參與復試的調劑考生的優先遴選依據:

(1) 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

(2) 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

(3) 學院剩余計劃部分,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4)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和學科專業的其他學業水平要求,綜合考量、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 調劑工作的操作程序詳見《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調劑考生的資格由學院嚴格審核,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直接發送復試通知,調劑考生須在24小時候內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6 在研招網申請調劑并已同意復試通知考生,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支撐平臺(具體網址詳見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相關通知)下載及打印復試通知單。

7. 咨詢電話:0371-67781776。

五、錄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建筑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人數按學校最終下達招生計劃執行。

建筑學院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其他要求

1.鄭州大學建筑學院網站(http://www5.zzu.edu.cn/arch/)上將公布本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導師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查詢和選報導師。考生亦可通過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zzu.edu.cn/info/1025/10694.htm)查看已公布的《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選報導師。

基于導師和考生雙向選擇的原則,考生選報導師要求如下:

(1)為便于各專業考生確定導師,復試前考生須在報考專業方向依次選擇3位不同的導師,在相近專業方向依次選擇1-3位不同導師。如考生未按此規定填寫選報導師,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考生復試前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支撐平臺(具體網址見學校相關通知),核對自己基本信息,網上提交選擇導師結果,下載打印《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簽字后與復試材料一并提交至我院。

(3)考生須在《鄭州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上明確注明不同意調換導師,并承擔因無導師接收而不能被錄取的一切后果,否則視為服從學院根據各導師招生情況統一調換導師。

2.錄取類別的選擇。考生生應慎重選擇錄取類別,錄取類別一旦確定,不予更改。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關規定提供政審材料,完成調檔(全日制)、協議簽訂事項。具體提交方式和時間以研工部通知為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責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方式可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并提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定向就業協議。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畢業時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工資關系和人事檔案必須轉入我校。

七、復試的監督與申訴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及復試專家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禁發生違紀違規事件,違者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建筑學院紀檢人員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紀委及研究生院將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建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4.紀檢監督和申訴電話:0371-67781110

八、其它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滿足《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及本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后,由學校統一審核、分配;

2.在研究生復試過程中全面實行全程錄像錄音,錄像或錄音的存儲介質由招生單位保存至考生畢業備查。

3.本實施細則的附件為本實施細則的有效補充,且具有同等效力。

4.任何人如未經建筑學院考務人員允許擅自進入或干擾遠程復試系統,一經發現學院將及時上報學校按相關法律處理。
鄭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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