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華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正文
確保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有序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學〔2018〕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9〕4號)等文件要求,制定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校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至少包含3名研究生指導教師。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該考生的復試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張瑞新
副組長:馬順海
成 員:尚闖紅 易琳 劉景龍 荊樹棟 劉朝輝 程根銀 尹尚先 馬登軍 張麗華 欒玉芹 羅建國 田立勤 張全柱許建平 王志波
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是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復試考核小組
在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研究生部成立包括導師在內的若干名教師組成的復試考核小組,并制定復試考核小組人員遴選規則和工作辦法。
根據參加復試學生專業方向及人數,結合我校研究生培養方向,設4個復試考核小組。每個復試考核小組主要包括5名成員,其中相關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導師4名和英語專業教師1名,另配備1名工作人員,1名紀檢監察人員。
二、復試條件
(一)分數條件
我校安全工程(085224)專業為工程照顧領域,復試分數線按《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工程照顧領域A類考生分數線要求執行(見表1)。
表1 2019年華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
A類考生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工學照顧專業、工程照顧領域 |
260 |
35 |
53 |
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工程(不含工程照顧領域) |
270 |
39 |
59 |
(二)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須符合《華北科技學院2019年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國家調劑政策。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我校專業相同或相近。具體為第一志愿報考安全科學與工程、安全工程、礦業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工程、巖土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動力工程、控制工程、電氣工程、機械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技術、化學工程,測繪科學與工程、測繪工程、數學、力學等相關理學、工學或工程專業領域的上線調劑考生。
3.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的標準。
4.調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我校初試科目(統考科目:政治理論、英語二、數學二,專業課:安全系統工程、C語言程序設計、地球科學概論、結構力學(1))相同或相近,調劑考生統考科目應為政治理論,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和工程照顧領域,下同)的考生若調劑我校,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我校,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照顧領域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三)復試比例
我校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四)復試人員名單的確定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符合上線標準的考生自動列入復試人員名單;對于調劑考生,學校將根據調劑系統關閉后所有符合條件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復試的名單,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列入復試人員名單(復試資格保留18小時,拒絕復試通知及18小時內未處理復試通知者,視為放棄本輪復試資格)。
三、復試資格審查
(一)復試前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校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初試準考證打印件。
3.非應屆考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高校教務部門的在校生證明信和學生證原件,學位證書和學歷證書入學時交驗。
5.本科期間成績單(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需交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6.政審表原件一份。
7.對于非應屆考生,若學籍學歷審核結果中顯示學歷不是唯一匹配的,以及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學歷證書編號、學歷層次、畢業年限等信息與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不符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在線驗證或認證報告。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并打印出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如在線驗證不成功,須進行書面學歷認證,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我校。
8.對于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若學籍學歷審核結果中顯示學籍不是唯一匹配的,考生須出具學籍驗證報告。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籍驗證,并打印出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9.非應屆考生或本科階段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繼續脫產學習的證明。
10.對于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二)復試現場資格審查
復試現場,各方向復試考核小組應認真核對考生本人所持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庫中采集的圖像信息是否一致,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實。考生在復試現場,須向復試考核小組提交以下材料:
1.我校在考生報到時發放的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審核結果需由考生本人、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和研究生部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并將考生身份確認表備案,嚴防復試環節冒名頂替情況發生。研究生部和紀檢部門將對資格進行監督、檢查,對于學歷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復試安排和主要內容
(一)復試安排
我校根據實際錄取情況安排復試,若第一輪招錄未完成招生計劃,將開啟第二輪調劑復試,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將繼續開啟下一輪調劑復試,直至完成招生計劃或達到招生截止日期。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由研究生部另行通知。
(二)復試內容
包括專業知識考試,英語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1.專業知識考試
專業知識考試采取筆試形式,主要測試學生的安全工程基礎和專業知識水平,考試時間4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
參考書目:《安全科技概論》,朱鍇等,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1年。
備注: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信息確認時資格為準)除參加專業知識筆試外,另加試2門安全工程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專業課,課程名稱為《安全管理學》和《安全人機工程》。加試時間為每門9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參加后續復試。加試筆試科目信息將結合考生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包括英語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英語口語測試3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70分,滿分100分。
(1)英語口語測試
考生隨機抽取1道試題,考生朗讀試題后回答,主考教師就回答情況與學生進行簡短交流。
(2)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考生隨機抽取2道試題,測試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了解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掌握情況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考生教育背景(本科就學情況)、畢業設計情況(應屆生)、研究或業務工作情況(非應屆)、思維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歸納能力和綜合印象。
五、成績計算與錄取
(一)成績算法
復試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70% + 復試成績×30%。
(二)錄取名單的確定
錄取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初試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參加總成績排序,我校將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待錄取考生名單;對入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根據初試成績高低排序。若待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待錄取資格保留14小時)確認待錄取狀態或拒絕待錄取通知及14小時內未處理待錄取通知,視為放棄待錄取,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照調劑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待錄取考生。
成績排序及待錄取名單確定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復試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在我校行政辦公樓通知欄、研究生部網站公布,進行十個工作日公示。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不計入復試成績。
(四)待錄取的考生須與學校簽訂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書。
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3.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待錄取狀態者。
4.凡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學歷審查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經初試和復試試卷筆記核對確有問題的,或者發現通過替考作弊、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
七、考生申訴渠道
部門: 華北科技學院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地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華北科技學院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郵編: 065201
電話: 010-61591408
華北科技學院研究生部
2019年3月20日
華北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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