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考研復試辦法

發布時間:2018-07-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長沙理工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考研復試辦法

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考研復試辦法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考研復試辦法 正文

 根據我校復試分數基本線要求,確定下列考生(見文檔附件)參加我校2006年所報考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復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基本條件
  根據教育部(教學[2006]4號)精神,報考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復試必須符合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并滿足《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經學校統一組織的復試資格審查合格。
  二、復試時間
  復試將于2006年4月14- 16日進行。具體復試內容及安排見《復試時間安排表》。
  我校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由各學院(系)根據考生網報時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本人電話進行通知,請上線考生于4月5日左右主動與報考學院(系)聯系或瀏覽各學院(系)主頁。推薦免試生也應與相關學院(系)聯系,最后確定擬錄取專業或確定是否保留入學資格,4月25日后不再辦理更改手續。
  三、資格審查
  (一)4月14日上午9:00-12:00到辦公大樓一樓會議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期不予辦理。
  (二)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初試時的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應屆生出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表在研究生部主頁下載中心下載);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⑥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院系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以上②③項材料復試報名時交資格審查處,④⑤⑥項材料交考生報考專業所在學院(系)。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推薦免試生也需要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推薦免試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是:
  ①須完成本科培養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②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③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④自取得初取資格至資格復審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四、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主要方式:
  ①筆試:A、主要為專業綜合課考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由相關學院(系)按一級學科專業或二級學科專業自行命題。B、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請查閱《長沙理工大學200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②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③面試: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外語聽力測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10分。其他面試時間在20分鐘之內,滿分90分(含外語口語測試滿分10分)。
  2、復試內容:
  ①專業素質和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C、外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②綜合素質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審核政審材料,必要時派人調查或審查人事檔案);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其他:
  ①實行1:1.1差額復試。
  ②各學院(系)的復試具體實施辦法公布在相關招生學院網頁上。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和擬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以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名次為準及錄取類別來確定。
  加權總成績=a×初試成績+b×復試筆試成績+c×面試成績,其中a、b、c為加權系數,分別等于0.1、0.2、0.3.
  2、加權總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能錄取。
  3.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研招辦于4月25日在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
  7、復試結果一經確定,考生應到相關學院(系)領取“調檔函”,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考生憑“調檔函”調取本人檔案至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部學生工作辦。如調檔單位與網報時的信息不符,應出示加蓋公章的證明到研招辦重新開具“調檔函”。擬錄取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不調取檔案,但須由我校、錄取考生、考生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定向或委培合同。
  六、調劑錄取
  1、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B類與C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于4月4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招辦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和本人申請來我辦辦理有關轉檔調劑手續。
  2、未達到全國B類、C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其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其他院校。
  七、體檢
  體檢在復試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4月14日體檢,上午7:30空腹到校醫院抽血,8:00以后進行其他項目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八、培養費收費標準
  根據考生錄取類別分別收取。
  1、計劃內(非定向、定向):不收費。
  2、自籌經費:12000元/全程;委托培養:21000元/全程。
  3、調劑考生:自籌經費:15000元/全程;委托培養:21000元/全程。
  九、培養費繳費時間
  2006年8月20日左右,在入學報到前必須交清的學費為全程學費/學制(詳情見錄取通知書)。
  十、其他事項
  (一)面試與筆試時請考生持本人初試時的《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二)應屆畢業生須認真學好后續課程、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等,不能如期畢業者將不予錄取。
  (三)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和往返交通費一律自理。
  (四) 交通路線:從長沙火車站坐104路公交車到長沙理工大學(原長沙交通學院)下車即可。其他方向的考生可乘坐902路、4路、804路、150路901路(東)、912路到達。
  聯系電話:0731-5219058
  擬錄取名單4月25日公布
長沙理工大學

添加長沙理工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長沙理工大學考研分數線、長沙理工大學報錄比、長沙理工大學考研群、長沙理工大學學姐微信、長沙理工大學考研真題、長沙理工大學專業目錄、長沙理工大學排名、長沙理工大學保研、長沙理工大學公眾號、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長沙理工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長沙理工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www.btfokj.cn/csust/kaoyanfushi_105224.html

推薦閱讀